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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0-10 15:19:06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红十字会:

近年来,全国红十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耕主责主业,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真心关爱群众,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授予北京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中心等32 个 单 位“ 全 国 红 十 字 系 统 先 进 集 体 ”称号;授予朱莉华等 10 名同志“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国红十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牢记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初心使命,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见贤思齐、争做先锋,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