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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06-24 10:05:59     上海市红十字会

  《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已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1995年《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推动本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此次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新条例与现行条例相比,体例有较大变化,现行条例不分章,而新条例分了总则、组织、职责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条文数量也有明显增加,现行条例只有26条,而新条例共有42条,增加了16条

  全面修订后的新条例,体现了红十字会改革的新方向,即明确红十字会性质与活动准则,完善组织结构,优化治理体系;细化了新形势下红十字会的具体职责;明确了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提出了加强红十字会监管的新要求;固化了红十字会探索实践的新成果。其中,聚焦红十字会“公信力”这一生命线,条例完善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捐赠财产的管理规定,对募捐程序、相关票据管理、捐赠财产处分、项目实施等进行了规范。二是完善红十字会内外部监督,规定红十字会要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民政等部门的监督以及独立第三方机构的审计监督;明确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机制,打造公开透明红十字会。三是明确相应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法规实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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