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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基金

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基金已验证

状态
发起
审核
募款
执行
结束
40000000.00
30520014.09元   (76.3%)
2017-10-232025-12-31 剩余时间: 439天
捐款人数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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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挽救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器官捐献,是一种生命分享之美,让多彩的生命变得更加璀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为了促进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对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困难家庭进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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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贵州省红十字会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注册登记捐献志愿者1000余人。受贵州省红十字会委托,贵州省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管理中心、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携手贵州省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院共同发起“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基金”。

◆救助流程

(一)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贵州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慰问)金申请表》后,经已实施人体器官捐献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县(市、区)或市(州)红十字会签署申请意见后,附其他申请材料送贵州省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管理中心(如已获捐赠荣誉书的,可直接送贵州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基金管委会)。由代理人呈送的,需持授权委托书。

(二)贵州省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管理中心进行捐赠真实性界定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贵州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管委会。

(三)贵州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基金管委会批准后,报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终审发放。

救助标准及拨款

(一)人道慰问金标准为2000元;

(二)困难家庭人道救助金最高标准不超过50000元;特殊情况需超过50000元的,按“尊重捐赠者意愿”的相关法规,由主要捐赠方提供救助表,确定救助额度后,报基金会秘书处审查批准拨付。

(三)人道慰问金或人道救助金由申请人领取。由代理人领取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项目预算

本项目将长期开展,对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困难家庭进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依法提取筹募总额的10%作为行政工作经费;本基金的行政工作经费与项目执行费分开核算。

◆爱心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我们是谁

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是贵州省红十字会主办、主管的基金会组织;是贵州省红十字会的筹资和执行机构;是在贵州省民政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中国社会组织AAAAA级评定的人道公益组织;是秉承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的公募基金会;是依法获得贵州省财政厅公益事业“税前扣除”票据出具资格的人道公益组织。

◆捐赠票据索要方式

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现已接入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请各爱心机构、爱心人士捐赠善款时,注明开具捐赠票据所需信息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或邮箱),我们将在30个工作日内为您开具《贵州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您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邮箱点击链接开具票据。如果各爱心机构、爱心人士在捐赠当月未按规定索票的视为不需要单独开票,本会将统一汇总开票入账。如有疑问请致电:0851-85503918。

    线下捐赠账户信息:

    账户名: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

    账  号:851900509010604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捐款备注: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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