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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能定位 拓展服务内容

2018-11-22 10:26:32     金桥    中国红十字报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老龄化是挑战,也是机遇。作为孔孟之乡、礼仪之邦,山东省自古就有尊老敬老的传统。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05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0.68%,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并且呈快速发展态势,养老服务行业面临巨大挑战。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老年人日益紧迫和多样化养老需求与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关键所在。

  2017年3月,山东省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确定为全国首批养老服务工作试点省。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级红十字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总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养老服务工作决策部署,结合省情,在对原有养老服务工作内容梳理、整合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探索创建了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G-T-V’三位一体”模式,重点帮助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尊”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G-T-V”模式溯源

  一直以来,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救助工作的群众团体,在参与老年人服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由于各地红十字事业发展步伐不尽相同,在养老服务方面的做法、经验和力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以往工作中,红十字会开展的关于服务老年人的内容主要包括养老院援建、老年群体救助、志愿服务及救护培训等,总体来说,内容很多,形式较杂,没有形成红十字品牌与特色,影响力较弱。

  养老服务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全社会参与的一项大工程,总体目标是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尊”,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参与养老服务应该在查缺补漏、形成特色上下功夫,主要是帮助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尊”。围绕这个目标,2017年以来,山东省红十字会进行了深入探索,结合省情实际,围绕主要职责与核心业务,逐步形成了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G-T-V三位一体模式”。

  G即养老院(Geracomium)。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建设、培育、壮大红十字会所属养老机构(养老院、护理院、护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卫生站等),切实解决养老基本床位问题;支持、鼓励冠名红十字(协作)养老机构更好发挥养老服务作用;对居家养老的贫困老人实施救助,在送温暖、送医送药、大病救助等活动中提高老年人受益占比;探索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体,向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等上门服务;对全省红十字会所属养老机构摸底调查,积极筹资,不断增加养老床位数与设施投入,缓解社会“老有所养”的问题。

  T即培训(Ttraining)。主要内容包括:探索“1+17”培训网络,省级成立养老服务培训中心,17个地级市依托所属养老机构、冠名(协作)养老机构等成立养老培训(服务)基地;联合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以老年人照护、常见急救、心理慰藉、医学伦理、营养健康等知识为重点,对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中的“医、护、陪、志”进行专题培训,制定培训标准,确保培训效果。“医、护、陪、志”是老年人实现需求的依托,也是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的依托,不断提高医、护、陪、志服务水平,能够有效解决“老有所依”的问题。

  V即志愿者(Volunteer)。主要内容包括:培育、壮大养老服务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包括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心理救援队、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网络互联互通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广大红十字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护、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指导、营养饮食、网络运用等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重点解决“老有所尊”问题。

  “G-T-V”模式的协同推进

  养老院建设(G)、养老服务培训(T)、养老服务志愿者(V),分别代表养老服务中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即“机构、行为、人”。三者有机结合,互相补位,互相促进,共同推动山东省红十字会参与红十字养老服务向纵深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养老院建设投入增加,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建设养老机构,不断增加养老床位数,改善养老设施,是养老服务的根本,也是开展养老培训与志愿服务的有效载体。省红十字养老机构建设所需主要资金坚持多措并举的原则,以地方政府支持为主,红十字会资金为辅。2017年试点以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新投入建设资金与物资429万元,新建、改建、修缮养老院16所。

  济南市试点推进“红十字博爱幸福院”项目,分别在双泉镇贾庄、垛庄镇东车厢村、孝直镇孝直村、孔村镇前大峪村建成4所“红十字博爱幸福院”并投入使用,在保证托老照料、居家养老、活动中心、助老食堂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服务内容根据不同情况呈现出差异性,有的向有需求的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浴、助急等“六助”服务,有的聚焦高龄、空巢、残疾、优抚、低保或低收入老人提供服务并配置相关设施,有的打造集日间照料、短期托养、上门服务、助餐助浴、学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取得了良好效果。

  临沂市在“第一书记”帮包村援建红十字博爱幸福院、博爱卫生站,帮助村里孤寡老人入住幸福院,享受医养服务。依托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山东省煤炭温泉疗养院托管的养老护理院成立市红十字养老护理院,开展医养结合红十字养老试点。罗庄区、郯城县等县区也立足自身实际推进县(区)级红十字医养结合养老护理院建设,重点针对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等群体开展公益性养老服务,并依托红十字养老护理院打造养老照护培训实践教学基地,引导专业护理志愿者及参加培训的养老护理员开展志愿服务,进行教学实践锻炼。

  青岛市发挥红十字护老院典型带头作用,引导护老院接收“高龄、失智、失能”老人,探讨解决老年人“长期照护难、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护老院为困难家庭刚需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积极参与政府 “老年人失智筛查及社区照护支持计划”,整合青岛市长期照护协会、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青岛市北广昌护老院失智专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内科、青岛市市立医院本部急诊神经科等专业资源,以兴隆路街道、四方街道为核心,为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失智症筛查,向失智症(含高危、疑似)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照护支持,提升失智老年人生活质量,解决家庭照护难题。

  二是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红十字主题特色鲜明。开展养老服务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与志愿者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将养老照护培训“嵌入”红十字应急培训工作,使红十字会传统业务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青岛市针对老人家庭照护知识技能盲点,编制培训大纲和培训重点内容,依托市北区红十字护老院等机构,培训专业师资力量,搭建培训平台,面向居家、社区、机构的一线照护人员以及家庭照料家属开展培训工作,2017年以来培训“应急救护+照护”持证护理员693人。临沂市在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临沂科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建立养老护理服务培训基地,利用基地师资对近千名临沂卫校和临沂科技学校红十字助老服务志愿者进行养老照护能力培训。济南市组织“济南市红十字社区救护志愿服务总队”“历下区红十字社区救护志愿服务分队”等红十字养老照护志愿服务队,开展老年人急症的应急处理、日间生活照料、老年护理基础知识培训,共培训养老照护人员620名。

  三是志愿者队伍迅猛发展,尊老敬老蔚然成风。整合红十字志愿服务资源,开展有针对性养老服务,使老年人生活更有乐趣,生命更有尊严。济南市深入开展“博爱银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市中心医院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为失能老人实施针对性护理,服务老人1万余人。青岛市积极发展养老志愿者队伍,先后成立“我帮你”志愿服务队、青岛市青年志愿者义工服务队,以及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南丁格尔护理志愿者队伍,2017年以来为社区及老年护理院内的老人提供各类志愿服务1696人次,服务时间11470小时。临沂市强化养老照护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成立由来自全市32家医疗机构的5294名护理人员组成的中国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总队,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养老、爱老、尊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7年,青岛市红十字护老院为200余位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其中为近60位老年人养老送终,帮助5位老年人好转并重新回归家庭,为实现“老有所尊”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新时代的“G-T-V”模式

  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社会工程,需要持续努力,不断改进,建立健全系列保障措施,明确工作重心,真抓实干,才能取得长久的社会效益,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一是加大筹资力度,不断增加投入。资金是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前提,各级红十字会应将参与养老服务资金纳入经费预算,在分配业务经费时予以倾斜;争取更多财政资金支持,尤其是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形成品牌影响,通过影响力赢得更多社会资金支持。

  二是纳入业务统计,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将养老服务有关数据纳入年度业务统计范围,将“G-T-V模式”中各项工作列出分项便于量化,通过统计和考核,对各市县红十字会按照“一二三级”提出工作要求,争先创优,不断提高整体水平;对重大资金、人力投入采取绩效评估,便于交流、学习、推广。

  三是统一项目标识、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全省红十字养老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基地)、志愿者组织、项目活动等制发统一的项目标识,更易于宣传推广,形成服务品牌。

  四是制定服务标准,规范培训内容。针对医、护、陪、志不同人群,分类制定培训标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培训班、大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是规范操作运行,切实公开透明。主要是更好地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养老服务提高信息技术支撑,规范资金款物管理运行,提高社会透明度和支持度等。

  总体来看,省红十字会通过“G-T-V”进行量化分级,分类指导,发挥各级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争先创优,共同提高,有效推动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在山东的品牌构建,充分证明了红十字会在培训和志愿服务方面的优越性,对于做好下一步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作者系山东省红十字会赈灾救护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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