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特殊的捐赠者小曹到浙江金华市红十字会,代表父亲将登报道歉所需款项5000元捐给金华市红十字会用作人道救助。
事件起源于9月6日金华本地论坛一篇题为《感谢交警,还我清白》的帖子,发帖人滕先生在文中称,9月2日,他骑电动车经过金华市区双龙北街与解放西路交叉口时,见一名骑车男子(曹某)摔倒在地,好心将他扶起,却被对方报警称被他撞倒。
直到9月6日,民警调取事发路段附近一家钢材店的监控,才还了滕先生清白。9月13日16时,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收到滕先生诉曹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原告诉称:9月2日,其出于好心扶起摔倒在地的被告,被告反而声称是原告撞了他,要求赔偿。9月14日下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承办法官组织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儿子小曹)在法院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小曹代表其父表示,愿意以登报或网上视频的形式进行道歉,并愿意对滕先生的损失予以赔偿。滕先生对其予以谅解,双方一致同意,由小曹以口头形式道歉,并将登报道歉所需款项5000元捐给金华市红十字会用作人道救助,滕先生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金华市红十字会表示,根据捐赠方意愿,红十字会定向把这笔钱作为“金华市红十字爱心桥”人道救助项目公益金,用于救助磐安县方前镇因病致贫的蒋某某家庭。9月19日,金华市红十字会委托磐安县红十字会,把5000元现金送到了蒋某某手中,并把受助过程和蒋某某的签字收据等凭证用视频、照片形式发送给捐赠方,让他们见证捐赠过程和效果。
扶人者滕先生说,对结果很满意,达到了心中预期。“我希望大众能看到真相,相信社会是充满正义的。”
9月19日下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专访了解了捐赠款去向,对金华市红十字会能按捐赠方意愿及时精准把钱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表示肯定。
近年来,金华市红十字会根据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要求,在捐赠帐户管理、网络人道救助项目设立和推进地方立法方面做了诸多有益尝试:一是制定完善捐赠资金公开透明的机制办法,明确捐赠账户使用的范围和程序,对所有捐赠资金,在每分钱都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全部用于红十字人道救助事项,实现零管理费用,并及时向捐赠人反馈使用信息,确保公开透明。
二是创立“互联网+人道救助”新模式,金华市红十字会联合有关政府部门共同开通“8890红十字爱心桥”人道救助项目,通过在网络平台发布求助信息,为贫困求助者和爱心人士搭建解难帮困的桥梁,动员组织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人道救助。该事件中,从收到捐赠款到完成救助仅用了不到48小时,体现了红十字会快速有效的救助机制。
三是推进《金华市无偿施救免责规定》地方立法,由红十字会牵头组织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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