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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呼唤法律红线 称“是可忍孰不可忍”

2018-03-07 09:29:59     宋继祥    中国青年报

 3月6日上午,曾在微信群污蔑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又在南京大屠杀纪念碑前拍摄“泄愤”视频的上海男子孟某,在其微博发表“关于南京事件的悔过书”,公开道歉,表示悔过。前一日,南京建邺警方表示已关注到此事并介入调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发文严厉谴责来馆拍摄炒作行为,并呼吁完善法律法规,为类似事件划明法律红线。

孟某微博截图。

在悔过书中,孟某称自己专程买高铁票去南京,本意是为道歉。对于视频中的“炒作言语”,他真诚道歉并加以悔改。他表示:“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真想回到那个时候,抽这个正在大放厥词的混蛋两巴掌。”究其原因,他认为自身个人修养不够,对自己没有清晰的认识。

孟某悔过书。

据此前上海杨浦警方通报,2月22日,孟某在群内其他网友质疑其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时,他发表“侮辱了怎么样”、“杀少了”、“才三十万而已”等言论。警方调查后认为,孟某为“泄私愤”,罔顾民族感情,通过互联网群组肆意侮辱、谩骂死难同胞,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孟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杨浦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

获释后,3月3日,孟某又在南京大屠杀纪念碑前录制炒作视频并在网络发布。不少网友谴责孟某不知悔改,呼吁“接着拘!”

3月5日,南京建邺警方关注到此事,并介入调查。同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在其官方微博表明态度:严厉谴责来馆拍摄炒作行为!

孟某行拘释放后,又拍摄带有侮辱性言语的炒作视频。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表示,本不屑于搭理,但“是可忍孰不可忍”。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发表声明。来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官方微博

据了解,之前也有此类污蔑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事件发生。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认为,之前轻微的处罚并没有给予此类行为应有的惩处,“建议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为类似事件划明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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