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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怎能孤立无援? 儿童之家不应只是活动中心

2018-01-31 10:35:35     张文凌    中国青年报

“儿童之家建设目的是保护儿童生存、发展及其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得以实现。但目前一些地方儿童之家有变成单纯儿童活动中心的倾向。”在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云南省妇联副主席农布央宗等4名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呼吁构建儿童保护体系不能忽视儿童之家的核心作用。

政协委员们在提案中指出,保护儿童避免受到暴力侵害、虐待和忽视,是儿童之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已建成的儿童之家中,大多数只是满足儿童发展权的需要,过度专注于开展日常服务和主题活动,如读书、游戏、运动、“六一”儿童节、集体生日会等,却没有突出保护儿童的功能。在反暴力、预防性侵害等培训中,仍然把儿童保护责任置于儿童自身,对处于困境中的儿童没有相应的机制作保障,当儿童面临危险或脆弱性加大的时候,儿童常常是孤立无援的。

提案指出,目前儿童之家的建设,一部分由社会组织借助国际项目、儿童保护项目开展,但在项目结束后,政府部门却不能有效承接;另一部分由政府部门委托的社会组织承接或合作建设,但大部分地区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参与儿童之家建设力度还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使得现有儿童之家在可持续发展上存在困难。各级妇联、民政部门以示范项目形式建成的儿童之家,1~2年项目结束后,没有被纳入社区建设管理,儿童之家资金断链,难以持续运转。

为此,政协委员们建议,要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把儿童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承办儿童之家;从福彩公益金中明确一定比例经费,保障儿童之家可持续发展;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专业性强的社会组织,弥补儿童之家建设人才、项目、资源等方面的不足,提升儿童之家专业化服务水平;在社区层面建立定期交流、强制报告、转介等儿童保护运行机制,畅通与政府的转介渠道,确保发挥儿童之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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