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在第四期全国人体器官捐献高级培训班上,四川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冉茂琴针对这三个问题首次提出:只有实现"被需要"状态时,红十字会才真正做到有为、有位。冉茂琴的"被需要"观点,得到了全国各省市红十字会同仁广泛认同。
10月30日上午,冉茂琴就"四川省器官捐献人道救助工作"在培训班上做经验交流发言。
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就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同时,现代公益慈善以及包括人道主义工作在内的社会服务或社会互助,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器官捐献工作,一定要开展!如何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不是单纯的医疗技术,而是一项集人文、社会、伦理、心理、技术甚至是经济等的宽领域、长链条的系统工程。
挑战与机遇并存,几年来四川省红十字会知难而进,主动作为,主动参与,主动服务,做到了“四个抓”。
一抓“主动作为、主动服务”。主动与信誉好的医疗机构对接,帮助其承担医疗技术外的捐献服务工作,实现了宣传倡导、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医疗服务、人道救助、纪念缅怀等主要流程全面整合;
二抓“品牌建设”。丰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方式,创立“春之生、夏之光、秋之乐、冬之恋”的宣传品牌,在不同季节开展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春季开展捐献缅怀,夏季举办高校青年志愿者夏令营,秋季举办“五进”文艺巡演,冬季举办志愿者、捐献者联谊活动。
三抓“人道救助”。与器官移植重点医院联合建立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机制,给予器官捐献困难家庭10万元的人道救助,由筹资资助9万元,政府补助1万元,救助基金规模已达到3500余万元。
四抓“精神抚慰”。四川省红十字会将器官捐献家庭作为“博爱送万家”活动的重点慰问对象,同时,也建立了遗体和眼角膜捐献困难家庭救助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人道慰问机制。每年组织基层红十字会到捐献家庭开展慰问活动,保持与捐献家庭的经常互动,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截至2019年10月,四川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累计50000余人;累计实现人体器官捐献845例,捐献大器官2340多个,遗体捐献800余例,眼角膜捐献1400余例。
红十字会是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补充,特别是在人道救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红十字会只有主动作为,尽其所能,在一些领域做出特色,做出品牌,让相关部门、行业需要而且离不开红十字会参与其中并发挥作用,实现"被需要"状态时,红十字会才真正做到有为、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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