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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红十字会关于招募志愿服务者的通知

2019-04-22 21:51:13

各镇(街)人民政府,各红十字会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更好地帮助和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切实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委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作用。为爱心人士搭建奉献爱心服务平台,让更多需要关心和帮助的贫病人群得到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实现“奉献爱心,温暖别人,快乐自己”的心愿,积极发挥红十字志愿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江津区红十字会现面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招募红十字志愿者,欢迎广大爱心人士踊跃报名参与,加入到光荣的志愿者行列中来。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18~65周岁,常年在本区工作或生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强,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活动实践能力,服从江津区红十字会统一管理和安排。

3.拥护红十字法,热爱红十字公益事业,愿意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具有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救援,急救培训,遗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的宣传和发动,医疗保健,红十字宣传等专业特长能力。

4.具备基本文明素质,具有较好的服从性、执行力,具备良好的沟通、活动实践能力。

5.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队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二、志愿服务类别及内容

1.红十字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市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培训和应急救护演练等工作;在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按市红十字会指令快速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工作。

2.红十字“三救”志愿服务队,协助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免费义诊、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和疾病预防知识的传播;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愿意在能力所及内为救援提供人力、医疗、通讯、交通、媒体等力量;医院医护工作者优先招募。

3.红十字“三献”志愿服务队,参与遗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登记工作;协助开展“三献”宣传动员工作;走访、慰问成功实现捐献的志愿者等。

4.红十字新闻宣传志愿服务队,对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活动进行摄影、采访、供稿并利用各类媒体进行传播和宣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宣传干事、有一定写作功底和摄影爱好者均可。

三、相关事项

江津区红十字会负责对红十字志愿者进行招募、管理、培训和使用,将根据志愿者提供的服务及活动的内容通知志愿者参加各项活动,对志愿者的工作内容、时间、地点等情况作详细记载,建立个人服务档案,并对突出贡献的志愿者进行宣传表彰。

申请人可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两张和本人身份证,到江津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进行报名,地址:几江街道鼎山大道167号。电话:47292180,联系人: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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