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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家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1月4日成立

2019-01-05 10:54:25     董宇虹    新华网云南频道

今年1月1日起,《昆明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施行。《办法》共21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遗体捐献的登记、变更、执行等相关事项。此外,昆明医科大学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1月4日成立,成为昆明首家可接受遗体捐献的站点。

  《办法》明确了捐献者执行人的范围,指捐献人在办理捐献时指定的人员或单位,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生前未表示捐献遗体意愿的,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捐献其遗体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即为捐献遗体执行人。捐献人应在办理遗体捐献登记前选定捐献执行人。

  《办法》确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规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本市志愿捐献遗体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市红十字会、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开展志愿捐献遗体宣传、动员、咨询、登记、颁证、缅怀、纪念工作。

  《办法》明确,捐献人应当亲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格并签字盖章。昆明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杨凡介绍,志愿捐献遗体遵循自愿原则,因此,捐献人需要亲自填写登记资料,才能保证其规范性。为让登记更为便捷,登记机构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和其他便于登记的方式。

  《办法》明确,征得捐献人生前同意或在其死亡后近亲属同意,可将已实施捐献的捐献人姓名镌刻于遗体捐献纪念碑上,或将其照片、生平简介陈列于遗体捐献纪念馆(室)内。

  2011年4月,由云南省红十字会和昆明晋龙如意园联合建立的云南省第一座“云南省遗体捐献者纪念碑”落户晋龙如意园,目前已有170余位捐献遗体的爱心人士名字被铭刻上纪念碑。

  2000年,昆明市红十字会启动遗体捐献工作。随着遗体捐献工作的推进,报名登记和实现捐献的人数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已登记遗体捐献志愿者932人,已实现遗体捐献179人。

  昆明医科大学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昨日成立,成为昆明首家可接受遗体捐献的站点。此外,各级红十字会和昆明医科大学均可进行登记,有意愿的市民可拨打电话18288942471、15969559449咨询。(昆明日报  记者  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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