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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评估工作方案

2024-10-04 08:07:00     陈龙    天眼新闻

  10月3日,记者获悉,近日,贵州省民政厅印发《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照料护理好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维护特困人员合法权益。

  《方案》强调,对所有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委托照料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评估,全面落实委托照料人照料护理责任,提升照料护理质量,确保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得到应有照顾。

  《方案》明确了照料护理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开展评估工作,准确掌握委托照料落实情况;充分运用好评估结果,确保照料对象得到应有照料;组建强有力的工作队伍,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开展;落实评估工作资金,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明确了照料护理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包括部署准备阶段(2024年9-10月);开展评估阶段(2024年11-12月);结果运用阶段(2025年1-2月);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3月)四个阶段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还明确根据评估结果,按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照料服务需求,分类调整照料护理服务内容和委托照料人。对于绝大部分照料护理服务落实较好,只有极少部分落实不到位的(总得分80-100分),要及时与委托照料人沟通,可以通过延发照料护理金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对于大部分照料护理服务落实较差,只有少部分照料护理服务落实到位的(总得分60-80分),可以要求原委托照料人继续承担落实到位的照料护理服务,就近选配一名新委托照料人承担其他照料护理服务,并相应重新分配照料护理金。对于绝大部分照料护理服务落实较差,或是委托照料人敷衍塞责,不履行照料护理服务职责的(总得分60分以下),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要求,由乡镇(街道)及时更换委托照料人,也可动员照料对象入住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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