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着力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加快推进残疾人群小康进程,日前,铜仁市政府印发了《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
根据全国第二次抽样调查数据推算,铜仁市有27.6万残疾人,其中0岁——8岁残疾儿童0.232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0.84%;9岁——14岁残疾儿童0.37万人,占残疾人总数1.34%。
铜仁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关心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十二五”以来,通过实施各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状况显著改善,全市共有0.41万人(次)残疾儿童得到了相应的基本康复服务。
此次印发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铜仁市将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将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将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通知》要求,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铜仁市户籍(或在铜仁市领取居住证);年龄范围为0岁——8岁,经康复机构评定具有较好康复价值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4岁;优先考虑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具体根据不同的残疾类别提供相应的救助项目。
在救助标准上,按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分类设定补助标准。根据残疾儿童所需要和接受的康复项目申请,同一项救助服务同一年度内仅补助1次,多重残疾的按照相应残疾类别救助标准给予补助,辅助器具适配每3年补助不超过1次,但原则上确有需求的每年可补助一次(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1次)。
儿童期是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能显著改善功能。《通知》的出台,是对铜仁市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的重要保障,也是保基本、兜底线的一项重要民生制度安排,对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促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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